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in training rooms
为确保信息技术学院的教学、实验实训、科研活动、学生活动等工作的正常开展,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应遵照执行。
1. 全体师生应树立高度安全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积极配合信息技术学院的安全管理。
2. 在实训室内开展教学、实训、科研等活动之前,应先学习相关实训室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安全应急措施等。
3. 实训室内应加强防火、用电安全管理,必须做到人员离开后切断各类电器电源,养成随手锁门和查看是否有明火存在可能的好习惯,一旦发现电器、线路等安全故障应马上做好应急处理并向学院安全小组成员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4. 实训室的消防器材要固定存放,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挪动或损坏消防器材,安全通道要确保通畅。发生安全事项,立即报告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员、或信息学院安全员,启动应急预案。
5. 实训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
6. 发生险情及时报警。紧急报警:110,火警专用:119。
7. 定期做好巡检,避免出现安全问题,落实安全责任。
信息技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